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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和部机关创新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和部机关创新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市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宣传部(处),本部各处室:

  根据全市宣传部长会议部署要求,为更好推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拓展、争创亮点、多出经验,现就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和部机关创新案例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深入研究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推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创新,为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选范围

  面向各市(县)区、市各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本部各处室,围绕本年度内在理论武装、新闻宣传和管理、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对外宣传、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宣传文化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创新成果,组织评选活动。

  为落实中宣部“基层宣传工作加强年”活动要求,本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评选将向面向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并单独设立“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奖项。

  三、评选标准

  1.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积极体现“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目标内涵和工作要求。

  2.具有创新性和鲜明特色,对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明显示范意义、较大推广价值,可以为其他地区、部门和单位学习借鉴。

  3.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四、组织方式

  1.成果申报。即日起可报送成果经验材料,至2016年11月10日截止。成果经验请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委宣传部研究室。联系人:赵丹婴,电话:81820985,电子邮件xcgzxx@126.com。每个市(县)区可申报3项成果(其中参评“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不少于2项),市直部门单位及企业限报1项,各处室申报创新案例1—2项。

  2.初评。11月下旬,邀请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研究讨论和推选,确定创新入选项目。

  3.终评。市委宣传部部长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项目和部机关创新案例。

  五、成果申报材料撰写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工作成果,文风朴实,力求有深度有新意。

  2.成果经验介绍不超过1500字。

  3.成果经验介绍须在《宣传思想工作信息》或《无锡宣传》杂志上刊发。

  六、评奖结果的应用

  1.市委宣传部对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和部机关创新案例发文表彰,在有关会议上颁奖。

  2.市委宣传部从获得创新奖和创新案例的成果中选择3—5项向省委宣传部推荐,申报2016年度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

  3.获部机关创新案例、入围案例的处室在年度考核评比、学习调研培训上予以优先考虑。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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