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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太湖文化名家、英才、优青  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组织开展太湖文化名家、英才、优青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推动无锡文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太湖人才计划”宣传文化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一批太湖文化名家、英才、优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第一批无锡太湖文化名家、英才、优青

  二、申报条件

  1. 总体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有助于增强无锡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助于推动无锡市文化高质量发展。

  2. 资助项目的类别:课题研究,调研采风,新闻采访报道,图书编辑出版,文学艺术创作和展示,传承和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创作及改编、改排剧目,技术研发创新和推广运用,以及其他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关的创作研究项目。

  3. 申报项目须是人才本人或团队主持,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传播、文化艺术和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专门技术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导向性、代表性、突破性的重点项目,以及在文化产业倍增,数字文化建设,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研究、传承、弘扬等方面探索的新方法、新模式,形成的具有示范引领性、可持续发展、可复制推广的项目。

  4. 申报的项目要以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出发点,以获得国家级、省级重点荣誉、奖项为目标。项目完成时间根据创作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2-3年,不得以已完成项目或与之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如无合适选题,或本人无法保证按要求完成项目的,可暂不申报。

  5.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近3年内无文化领域行政处罚记录。

  6. 单位对项目实际投入的资金须高于项目资助经费。

  三、支持政策

  无锡宣传文化人才分层分类培育计划周期一般为5年,在培养期内可申报项目资助,项目需符合资助要求,经评审立项后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给予相应额度资助。

  1.对入选太湖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优青的,择优分别给予单个项目总额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项目资助。

  2.项目资助每年申报一次,同一项目已获得同级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培育期内,同一人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已获得项目资助的,须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可申报新的项目。

  3.人才凭项目计划书和详细预算申报资助,经评审立项后下一年度起拨付,拨付周期最长为3年,首年拨付比例不低于40%。项目资助经费按用人单位所属地,由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

  四、申报要求

  1. 开展项目资助工作,是培养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时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对象填写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由当地宣传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委宣传部,无法归口到市(县)区的由市行业主管(归口)部门初审后报市委宣传部。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3年内申报资格。

  2. 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电子申报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严格追究作为推荐主体的相关地方或单位责任。

  3. 申报单位及人才须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并作出书面说明。

  4. 享受项目资助的对象在工作(服务)期内调往外地的,停止发放相关补贴资助资金,离职但仍在无锡市从事宣传文化工作的,由无锡宣传文化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原单位意见后提出处理意见。

  五、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推荐信息汇总表。其中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打印,按序合并装订,报送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档(光盘或优盘)。推荐报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单独报送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档(光盘或优盘)。

  2. 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程序、项目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

  3. 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包括目录、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报单位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等。

  4.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各类申报材料电子稿可从无锡市委宣传部官网(http://xcb.wuxi.gov.cn)“公告”栏下载。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81820966;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2号楼1313室,无锡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附件:1.“太湖人才计划”宣传文化人才项目申报书

  2. 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组织开展太湖文化名家、英才、优青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docx

关于组织开展太湖文化名家、英才、优青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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