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无锡市电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发布2024年度无锡市电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1〕59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无锡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锡委发〔2022〕71号)及《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动无锡市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锡宣通〔2022〕44号)精神,对照《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无锡市电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如下,请按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
附件:2024年度无锡市电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2024年度无锡市电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1.影院
我市市区范围内工商注册、依法纳税、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院。
2.其他影视文化企业
我市市区范围内工商注册、依法纳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类别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文化企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影院在2023年度没有超过3次(含3次)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2.至项目申报提交之日,企业(单位)至少应完整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
三、申报内容
1.电影后期制作业绩奖励
2.电影发行机构业绩奖励
3. 影院电影放映业绩奖励
4. 原创电影产品出品奖励(电影首映达标奖励)
5. 影视剧组在锡拍摄奖励
6. 电影展映活动补助
四、项目实施期限要求
2023年10月28日至申报截止日前符合《关于推动无锡市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相关政策要求。
五、申报材料
1.电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系统填报后导出);
2. 电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 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许可文件、2023年度单位纳税证明、近三个月单位纳税证明等;企业2023年审计报告;
4.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
信用评价报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六、申报工作要求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从无锡市财政局官网http://cz.wuxi.gov.cn首页下方“专题专栏”板块点击进入),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和邮箱),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取得联系。往年已申报单位,请先在系统更新上年度财报信息,单位属地、联系人及电话等如有变更,也请及时更新。
2. 通过区、市两级网络初审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及时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PDF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属地区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盖章审核。
3. 各地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并根据市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及时集中上报纸质申请材料,同时将书面推荐意见、项目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上报。
受理时间:2024年10月15日前。
注:为了给修改完善申报资料预留时间,建议各申报单位合理规划,按照纸质受理时间节点安排,至少提前5天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七、联系方式
梁溪区委宣传部:82813069
锡山区委宣传部:88227071
惠山区委宣传部:83598060
滨湖区委宣传部:81178091
新吴区委宣传部:81890397
经开区党群工作部:80580053
技术支持:4001616289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